人生其實就是選擇,在我們必須做的事情、應該要做的事情,

以及想要做的事情三者之間,做出艱難的決定。資料來源:EMBA雜誌2008年1月號



人生就是一連串的選擇,包含選擇與不做選擇,交大黎漢林老師提出「心知力三元說」

每一個人都有想要做(心)能夠做(知)可以做(力)三部分。

我引伸一個成功的人可以分成三部分來分析,他與生俱來的特質能力,後天訓練的知識與能力,

以及所做的事。所做的事一部分是自己想做,一部分是環境配合。

特質藉著所做地事來培養後天訓練的能力。

有些人是

必須做的事情33.3%+應該要做的事情33.3%+想要做的事33.3%

平衡的人生

必須做的事情80%+應該要做的事情10%+想要做的事10%

救火隊的人生

必須做的事情10%+應該要做的事情80%+想要做的事10%

有使命感的人生

...

完美的人生我猜想

必須做的事情=應該要做的事情=想要做的事=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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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owei5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